公积金贷款详解
自2024年5月18日起,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新政
首套认定:无房、无公积金贷款记录;
二套认定:有房或者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,离婚不满一年的按二套执行;
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
5年以上:首套2.85%,二套3.325%
5年及以下:首套2.35%,二套2.775%(次年1月1号调整最新利率)
申请人条件
1、有所在城市的居住证或有效身份证;、
2、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,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1年;
3、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%以上(含30%);
4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,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5、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;
所需资料
(1)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;
(2)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(指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),婚姻状况证明文件;
(3)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;
(4)购买住房的合同、协议、收据、发票等有效证明文件;
(5)购买新房的需提供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;
(6)购买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;
(7)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卖方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明(指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),婚姻状况证明文件;
(8)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原产权证复印件及附图附表;
(9)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。
贷款流程
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遵循以下步骤
1、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,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,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,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、等待审批;
2、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,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,办理抵押登记、保险、公证等相关手续;
3、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,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,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;
还款说明
1、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,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,如期归还贷款本息;
2、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,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,如期归还贷款本息;
3、允许部分/全部 提前还款,且无违约金。贷款结清后,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“贷款结清证明”,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,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。